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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共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第一次联席会
2024-08-09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梁莹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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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为了解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与红寺堡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实施意见落实落地,共促特殊群体权益保护,7月17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召开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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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席会上,各成员单位汇报了今年上半年关于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着重提出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


  教育局提出,针对残疾未成年人教育问题,区教育局虽然于2023年成立并开办特教中心,但特教中心在运作中面临招生困难的问题,大部分家长不愿意将所监护的残疾孩子送到特教中心接受教育。针对这些问题,区残联表示会在工作中主动融入特教中心宣传工作,向符合入学条件残疾人员的监护人介绍宣传特教中心工作,共同推动残疾未成年人入学受教事业良性发展,同时,与会人员积极建议教育局举办多种形式的特教中心开放日,邀请已入学家长和未入学家长共同参加开放日活动,安排两类家长一对一交流谈心,在引导孩子接受教育和减轻家庭负担等话题上引发家长的共鸣,打消家长的顾虑,提升残疾未成年人入学率,推动该项事业健康发展。


  民政局就近期发现的一起智力残疾母亲虐待子女、多次携子女乞讨事件与与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检察院就该项工作开展中可能存在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风险进行提示,并就做好该类案件未成年临时救助工作与未成年人保障中心的工作如何结合给出了意见建议。同时,针对被收养子女户籍、入学、残疾人社会保障等问题,建议民政局开展问题摸排工作后,通过特殊群体个案会商机制予以会商解决。

  各与会单位表示,此次联席会促进了各成员单位之间对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的进一步了解,在掌握了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同时,为今后如何融合开展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进一步打开了思路,搭建了顺畅的沟通渠道。


【作者】:梁莹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